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,3月23日深夜,犯罪嫌疑人杨某淇(男,现年19岁,武陵区人)搭乘网约车从武陵区前往江南城区。3月24日0时左右,在江南城区大湖路常南汽车总站附近下车时,坐在后排的杨某淇乘司机陈某不备,朝陈某连捅数刀,致陈某死亡。
杨某淇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据杨某淇供述,其因悲观厌世早有轻生念头,当晚因精神崩溃无故将司机陈某杀害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杨某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不管是什么原因,都无法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。一切伤害的行为,都是要付出代价的,我们无法追责凶手的过错,但是法律会给其应有的惩罚。希望世界上少一些伤害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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